关于在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公告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助推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2.在疫情防控...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助推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从即日起,汉源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市、县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在疫情防控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3.对重要疫情信息虚报、瞒报、漏报、迟报、错报导致疫情出现或者扩散蔓延等问题;
4.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临阵逃脱、临危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5.贪污、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举报方式
县纪委监委设立专门举报电话:
(24小时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线索。县纪委监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