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20-01-26
  •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孙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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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为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新型冠状肺炎疫情期间

    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收集、运输

    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县级各部门:

    为落实全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应急响应,加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力度,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的紧急通知》指示精神,现就做好我县疫情期间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物品的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特殊特殊有害垃圾的范围。疫情期间的特殊有害垃圾主要包括居民丢弃的口罩,以及有发热症状的居民家庭产生的所有垃圾。

    二、乡镇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行政区域内特殊有害垃圾收集桶的设置,并负责落实人员进行收集,统一运输至乡镇卫生院集中交县中医医院和县人民医院处理。

    三、县城特殊有害垃圾的收集处置。城区公共区域范围内由县住建局统一设置;有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设置,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社区)或居民安置点由富林镇组织社区负责设置;由县市场监督局管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商场、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自行设置;由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汽车客运站、海事码头等自行设置。

    县城特殊有害垃圾均由县住建局专用车辆统一收运至县人民医院集中处理。

    四、加强特殊特殊有害垃圾投放行为的引导和监督。乡镇及有关部门在县卫健局、县住建局的指导下,加强对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管理的宣传、发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群众在指定位置定点投放废弃口罩等特殊特殊有害垃圾,对乱丢乱扔口罩等特殊特殊有害垃圾的行为要予以坚决制止,并坚决制止将其他垃圾乱倒至专设的特殊有害垃圾桶内。

    五、严格做好特殊特殊有害垃圾的收运和处置。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对废弃口罩等特殊特殊有害垃圾进行监督、指导,原则上实行日产日清。

    六、建立工作联席制度。为便于工作有序、高效推进,请各乡镇确定联系人,具体负责特殊有害垃圾收集处置情况,建立台账,从1月27日起,每日15点前将特殊有害垃圾箱收集处置台账通过QQ邮箱报送至县住建局。


    联系人:黄春

    联系电话:13508168882

    QQ邮箱:573916577@qq.com


    特此通知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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