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高考期间噪声污染监督管理的
公 告
各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经营业主:
为切实抓好今年中、高考期间禁噪工作,保证我县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环境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特作如下公告:
一、中、高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4日),除按照国家有关环境噪声法规和标准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管理外,还将采取以下措施,加强管理:
(一)严格限制建筑施工噪声干扰学生学习;禁止影响学生休息的夜间建筑施工,因特殊需要必须抢修、抢险的,必须报请县政府批准后方能进行。在居民集中的地区和学校附近的企、事业单位的环境噪声管理也按此要求执行。
(二)严禁餐饮业及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噪声干扰学生学习。
(三)禁止在城区内使用高音广播或采用其它发出高噪声的方式从事商业经营活动。
(四)禁止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等活动的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五)严格控制城区区域内机动车喇叭噪声干扰学生学习和影响学生休息。
二、中、高考期间在考点周围,除紧急抢险和救护等特殊情况外,严禁机动车鸣笛,任何单位和个人一律禁止产生噪声干扰考点,违者坚决取缔并依法严处。
三、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汉源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教育局等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加强中高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工作。
四、欢迎社会各界及公众参与监督,监督投诉办法如下:
(一)工矿企事业单位产生的噪声:投诉电话12345,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二)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噪声:投诉电话4222975,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三)建筑施工噪声、餐饮业占道经营:投诉电话4222102、4220816,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四)无照经营:投诉电话4220315,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五)城区内从事商业经营时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采用其它方式发出高噪声、露天娱乐、集市及室内装修、室内娱乐、城区区域内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投诉电话110,县公安局。
特此公告
汉源县教育局
汉源县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汉源县公安局
汉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雅安市汉源生态环境局
汉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汉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5月28日
减少噪音,护航考试
让我们携起手来
给考生营造一个安静的环境
提前预祝所有考生旗开得胜!
编辑:黄丹丹
审核:唐 平
汉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