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表扬 活动的通知

  • 2021-05-27
  •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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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全县各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工匠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弘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全县广大职工在...

    关于开展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

    评选表扬活动的通知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劳模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工匠人才的创新引领作用,努力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产业工人队伍,弘扬“敬业、精益、专注、创新”的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引导全县广大职工在参与“阳光康养城、宜居新汉源”建设中建功立业。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表扬活动,为确保评选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推荐评选范围

    在汉源县境内工作与生活的各行业一线员工,推荐对象不受性别、学历、户籍、党派、职称、技术等级、荣誉基础等条件限制,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

    主要包含:①农业,从事农业一线生产的技术人才;②林业,绿化园艺技术人才和森防能手;③工业,工业产业一线技术人才;④建筑业,建筑安装行业一线技术人才;⑤餐饮业,厨艺人才;⑥传统工艺,木工、雕刻、陶瓷等技术人才,以及非遗传承的工匠人才。



    推荐条件

    推荐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思想品德。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较强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在相关行业领域中示范引领作用较明显。

    (二)具有优良的职业精神。热爱工作,敬业专注,坚持创新,对工作一丝不苟,对质量精益求精,对产品精雕细琢,对完美极致追求。

    (三)具有拔尖的工艺专长。在从事的岗位和职业中,拥有精湛技术,在实施工艺、技术方面拥有至关重要的地位。

    (四)具有高超的技能技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有较强的影响力,发挥技艺技能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五)具有卓越的领军作用。善于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带领工作团队解决技术上的疑难杂症,乐于传教带动身边职工,传承技能技艺,帮助更多职工成长为技能骨干、技术能手。

    (六)做出了突出贡献。在推动企业实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转型升级方面,在先进工艺改造、技术革新、质量攻关、大幅提高生产效率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或取得重要成果。



    推荐方式

    (一)乡镇推荐。各乡镇按评选范围、推荐条件等要求,每个行业推荐1—3名优秀工匠人才。在推荐过程中,要注重推荐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人选,确有特殊才能的可单独申报。

    (二)部门推荐。农业农村局负责农业生产技术能手的推荐;林业局负责园艺工匠及森防能手的推荐;经济信息和科技局、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业产业人才的推荐;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厨艺人才的推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建筑行业技能人才的推荐;文化体育和旅游局负责传统工艺人才的推荐。其余部门可视实际情况适当推荐1-2名专业技术人才或高技能人才。

    (三)行业推荐。相关专业学会、行业协会可向行业主管部门推荐行业领域中技艺突出的领军人物,由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报送到“汉源工匠”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同一行业按评选条件原则上推荐不超过3名优秀工匠人才备选。

    (四)个人自荐。传统技艺工匠及其他社会各阶层人员,在弘扬和传承地方传统文化、工艺上具有绝招绝技,在带徒传技、技能推广、技艺传承等方面有示范引领作用和行业领先的技术骨干、技艺人才,可持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所在乡镇报名自荐。

    各推荐单位应对推荐的候选人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完善政审资格材料,对候选人进行排序,填写申报汇总表,并报送到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



    实施步骤

    (一)报名阶段:5月27日至6月5日。

    通过乡镇、部门、行业推荐或个人自荐等方式进行报名,各推荐单位对推荐对象进行基础资格审查合格后,由推荐单位汇总后报送至“汉源工匠”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

    (二)初评阶段:6月6日至6月20日。

    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初评小组,按照行业特点制定初评细则,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初评(分工种或专业初评,每个工种或专业保留1-2名候选人),如无符合条件的,该行业可空缺;如行业中优秀者较多的,该行业可适当增加名额。初评候选人要严格按照资格审查的要求,征求组织部、纪委、生态环境、税务、市场监管、公安、信访等部门意见,最终确定正式候选人,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3天),公示结束后将推选情况反馈给候选对象所在单位。

    (三)网络投票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

    对正式候选人的事迹进行宣传并组织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结果不影响正式候选人进入下一阶段。

    (四)复评审定阶段:6月26日至7月10日。

    网络投票结束后,领导小组、评审小组及新闻媒体深入一线,实地走访“汉源工匠”正式候选人,了解掌握工匠候选人技能技艺相关情况,收集候选人相关素材,召开评审会议,审定“汉源工匠”人选(10—30名),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3天)。

    (五)表扬宣传阶段:7月11日至9月30日。

    7月中旬,举行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表扬大会,对评选出的“汉源工匠”,授予“汉源工匠”荣誉称号,颁发奖杯和荣誉证书;网络投票得票前三名的正式候选人颁发网络人气奖。评选出的“汉源工匠”可优先推荐为省、市“五一劳动奖章”候选人和“四川工匠”候选人。



    材料报送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销“汉源工匠”荣誉称号,获得的奖励依法予以追回:

    1.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的;

    2.因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的;

    3.道德品质败坏,腐化堕落或有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在群众中和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违反职业道德、学术不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5.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

    按时报送相关材料。2021年6月5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评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

    报送材料包括:

    1.《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表扬活动申报表》(纸质材料1份,贴正面免冠2寸照片,双面打印并加盖公章,同时报送申报表和标准照的电子文档,参照附件2)。

    2.1000-1500字的候选人基本情况简介和事迹材料(上报书面加盖公章双面打印材料1份,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3.500字以内个人事迹简介,用于网络投票(上报电子文档,事迹简介模板参照附件3)。

    4.承诺书(上报个人签名的书面材料1份,参照附件4模板)。

    5.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上报加盖公章书面材料1份和电子文档,参照附件5)。

    6.候选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并盖章,原件由推荐单位审核后退回)。

    请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务必认真抓好落实,将推荐人选的所有材料按时、按要求报送至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表扬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总工会办公室),逾期未报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丽

    联系电话:4222972

    电子邮箱:280651843@qq.com



    附件

    1.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表扬活动申报表

    2.个人事迹简介(模板)

    3.承诺书(模板)

    4.汉源县首届“汉源工匠”评选活动申报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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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来源:县总工会

    编辑:刘   杨

    审核:唐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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