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汉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 2021-04-21
  •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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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共汉源县委政法委员会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对县委政法委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

    中共汉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顽瘴痼疾整治内容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开展,现对县委政法委顽瘴痼疾整治内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一)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1.接受当事人请托,本人或者授意身边工作人员、近亲属等关系人,违反规定对政法单位正在办理的案件说情、催办、打招呼。

    2.对非经上级党组织批办、本级党组织决定、政法单位党组织请示的案件,私自召开会议协调督办、制发文件下达办理意见。

    3.超越岗位职权批转涉案材料,或者以所在部门及相关领导名义,违规过问政法单位在办案件案情及进展。

    4.通过干预过问案件、打探案情,向案件当事人或关系人通风报信,接受当事人或关系人吃请,收受贿赂,谋取不正当利益。

    5.与政法单位干警、律师存在不正当交往行为,相互借势利用,影响案件正常办理等违反“三个规定”情形。

    6.统筹推进“三个规定”贯彻落实工作不力,压实政法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发现问题未按规定处置,“宽、松、软”现象突出。

    (二)违反规定利用岗位职权谋取利益

    1.干部本人违规经商办企业,本人及其家属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2.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权,违规参与特种行业、特殊场所经营管理、特定产品销售。

    3.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岗位职权,违规为政法机关管理服务对象办理请托事项谋取利益。

    4.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督办处理等,充当“司法掮客”或者从事营利性法律咨询服务。

    5.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进行权力“寻租”,参与“捞人”“铲事”,谋取不正当利益。

    6.本人及其家属利用干部职务影响,就人员录用、干部提拔使用、职级晋升、岗位安排、评优评先等事项,向政法单位“打招呼”。

    (三)执法司法监督不力

    1.旗帜鲜明抓政法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政治责任意识不强,对执法司法人员政治轮训制度落实不到位。

    2.以问题为导向较真碰硬开展执法司法监督不到位,应当开展执法检查、案件评查而不主动开展或者落实检查评查工作部署要求不到位,应该督办协调的案件不予督办协调的或督办协调不力。

    3.对执法司法监督意见落实不力、结果运用与问责追责不力问题宽松懈怠、放任不管。

    4.对政法单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案(事)件失职失察、存在的政治立场不鲜明问题不予严肃纠正。

    5.对人民群众举报投诉的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案件包庇纵容,不及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转有关部门处理。

    6.对政法单位队伍管理软弱涣散、执法司法腐败、违纪违法案件多发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纠正。

    (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传达、部署、落实不力。

    2.压实政法单位党组(党委)管党治警主体责任不够、层层传导压力不够,地方政法系统党风廉政建设长期停滞不前、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形象长期没有改观。

    3.对政法单位党组(党委)存在的该请示不请示、该报告不报告、该落实不落实等问题听之任之、不予督促纠正。

    4.调查研究不深不实,向政法单位安排布置任务不切实际,对政法单位请示的重要事项办理不及时,无正当理由不予答复。

    5.对政法单位督查、检查、考核过多,随意要求基层单位报送数据、材料等违反为基层减负有关规定要求。

    6.服务意识欠缺,对待群众、基层单位和干警等态度生冷硬横,方法简单粗暴,存在特权思想,耍威风。

    (五)担当作为不力

    1.履行领导和管理政法工作职责不到位,统筹政法工作不到位,推动和支持政法单位担当作为不力,对政法单位提出的重大事项和困难应协调解决而不协调。

    2.担当意识不强,怕担风险和责任,不敢啃硬骨头,不敢触及矛盾,不敢拍板定事,躲避复杂工作,推脱困难问题。

    3.缺乏创新精神,主动作为和开拓进取意识不强,工作热情减退,工作标准低,消极被动、敷衍了事、不催不动、得过且过,导致工作质效、目标任务受到严重影响,政法工作在当地打不开局面。

    4.不坚持原则,工作检查、评估、考核不敢动真碰硬,平安建设、绩效目标等考核的“指挥棒”作用发挥不充分。

    5.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处置不规范,统筹、协调、推动、监督和问责等制度机制有待完善。

    (六)自我提升意识不高问题。   

    1.不主动学习理论,能力水平不够,出现“本领恐慌”。

    2.抓工作紧迫感不强,对机遇和政策缺少深度研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形式主义没有完全杜绝。


    二、监督渠道

    1.四川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第十六指导组

    举报电话:0835-2613314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邮政信箱:四川省雅安市A010号

    2.汉源县委政法委机关党支部

    举报电话:0835-4222821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来信来访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段二段第一行政中心1219办公室

    3.县纪委监委驻纪检监察组

    举报电话:18123486079

    受理电话时间:每天8:30-12:00,14:30-18:00

    来信来访地址:汉源县富林镇富林大段二段第一行政中心704办公室


    中共汉源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1年4月19日

    信息来源:汉源政法声音

    编辑:黄丹丹

    审核:唐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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