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军报国无上光荣丨2021年春季征兵

  • 2021-01-22
  •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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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英姿飒爽脚步铿,练就一身好本领,舍死忘生为太平,保家卫国铸忠魂。有志青年请往下看一、经济优待(一)雅安市大学生入伍奖励自2016年起,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生7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本科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5000元,专科毕生5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

    英姿飒爽脚步铿,练就一身好本领,舍死忘生为太平,保家卫国铸忠魂。

    有志青年请往下看




    一、经济优待

    (一)雅安市大学生入伍奖励

    自2016年起,对参军入伍的大学生,按照研究生毕业生7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6000元,本科毕业生6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5000元,专科毕生5000元、在校生(高校新生)4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奖励金。

    依据:川办发201639号、雅办发[201634]号


    (二)雅安市义务兵优待金

    义务兵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由户籍所在地负责落实相关优待(备注:雅安市各区县优待金平均在13000元年左右)。

    适用:所有义务兵


    (三)雅安市差旅费补助

    自2016年起,在四川省外就读各级各类高校并返乡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参照军队义务兵差旅费标准给予路费补助,按照往返途中时间和体检时间(原则上1天)累计天数,每人每天发放100元生活补贴,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适用:被市内兵役机关批准正式入伍的大学生(含毕业生、在校生)义务兵


    (四)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尝、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由中央财政提前下拨预算,保证国家资助金及时发放到位。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二、成长优待

    (一)士官增资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首次选取为士官的,参照直接从非军事部门招收士官的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在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

    适用:大学毕业生


    (二)报考军校

    1.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士兵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军队院校招生考试,年龄放宽1岁。

    适用:大学在校生

    2.大专毕业生士兵参加全军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学制2年,毕业合格的列入年度生长干部学员毕业分配计划。

    适用:大专毕业生

    3.优先提干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提干:中国共产党党员;任班长或者副班长;获得三等功或者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国家“211工程”院校毕业;军队建设急需的重点建设学科毕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或者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本科第一批录取,或者全日制本科毕业且取得双学士学位;在作战部队或者驻艰苦边远地区部队服役。

    适用:大学毕业生


    三、助学优待


    (一)复学(入学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二)免修军事技能

    2、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3、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适用:大学在校生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

    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员退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1,全国录取比例为30%,四川省录取比例提高到50%。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5、商职(专科)升字

    (1)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写经历。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2)具有高职(专科)的毕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

    适用:大专毕业生

    (3)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6、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校在制定本校准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情况纳入推免生遴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生。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7、考研加分

    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后3年内参全国士研究生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适用:大学毕业生

    8、“退大学生士兵”专项研究生招生计划

    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规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9、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

    退人员在继读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在完成本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总分加10分,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适用:大学在校生、高校新生


    四、就业优待

    (一)户档随迁

    高校毕业生士兵毕业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读高校再次请办理就业手续,户档随迁。

    适用:大学毕业生


    (二)就业服务

    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适用:大学毕业生


    (三)就业培训

    按国家规定发给退役金,由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接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发给经济补助,安置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其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四)公招优先

    1.在招录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事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退役士兵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2.国有、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企业在新招录职工时拿出不少于10%的工作岗位,在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中择优录取。

    适用:大学毕业生

    3.士官退出现役,服现役满12年的,由安置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五)政法干警招录

    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对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报名和录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适用:大学毕业生、在校生、高校新生


    (六)定向招录

    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对返乡务农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鼓励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与村居“两委”班子的选举。


    编辑:黄丹丹

    审核:唐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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