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联合对我县渔具销售商家和部分大型餐饮行业就违规销售违禁渔具及非法买卖加工野生鱼进行检查。
走进渔具销售店,联合执法队工作人员首先宣传春秋两季禁钓相关法律法规,提醒商家将宣传单贴到门口比较醒目的位置,并对店内渔具产品进行仔细检查。检查过程中不断给商家们普及哪些钓具属于违禁钓具,商家也十分配合。
渔具商家 王国庆
我们不会卖翻板钩、爆炸钩和串钩等,春秋两季禁钓期大家就不要去钓鱼了,保护渔业资源是我们大家的责任。
随后,联合执法队来到我县几家大型餐饮酒店,首先仔细查看鱼类进账出账单,询问来源,检查鱼类储存池,查看是否有野生鱼类,同时督促餐饮酒店负责人要坚决抵制经营、买卖、销售野生鱼类。
万合酒店行政总厨 周翔
作为一名餐饮从业人员,我们要坚决抵制经营、买卖、销售野生鱼类,保护我们的渔业资源,同时也呼吁广大餐饮从业人员,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我们的生态资源作出一份贡献。
通过此次联合执法,现场督促还存在销售违禁渔具的商家,暂扣部分违禁渔具,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遵守法律法规,不在禁钓期去河湖及野生水域钓鱼。
县农业农村局水产服务中心主任 张仕勇
请渔具经营者不要销售锚钩、串钩、爆炸钩等违钓用品,餐饮店不要买卖和销售野生鱼类。再一次提醒广大钓友,春秋两季鱼类繁殖期,(也就是3月1日到6月30日和8月20日到9月25日),禁止一切休闲垂钓。
记者:李 淘
编辑:徐美玲
审核:王小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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