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人民群众: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13号)和《关于优化核酸检测有关事项专家共识的通知》(川疫指医疗组函〔2022〕373号)要求,非必要不检测核酸,进一步缩小核酸检测范围、减少频次,原则上不再提供“愿检尽检”服务。核酸采样点人员密集,容易造成新冠病毒传播,我县对便民核酸采样点进一步调整。2022年12月24日起,停止22家乡镇卫生院、富林镇牛广场、九襄镇东风路便民核酸采样服务。全县暂保留汉源县人民医院、汉源县中医医院2个便民核酸采样检测点,请确有需求的群众做好防护自行前往检测。
汉源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应急指挥部
2022年12月23日
信息来源:县疫情防控指挥部
汉源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