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源县公安局关于公开征集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 2022-12-15
  • 来源: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 编辑:汉源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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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生命健康安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汉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药环知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一、线索举报范围(一)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1.制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

    为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秩序和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及生命健康安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严厉打击涉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知识产权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汉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食药环知领域违法犯罪线索,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线索举报范围

    (一)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含有严重超出标准限量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等违法犯罪。

    2.制售属于病死、死因不明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

    3.非法使用“瘦肉精”、阿托品等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对畜禽注水、注射肾上腺素或注入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制售假牛羊肉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

    4.保健品中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那非类等传统有害物质以及比沙可啶、匹克硫酸钠等新型有害物质及其他国家禁用药物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利用假冒伪劣保健品诈骗老年人等违法犯罪。

    5.制售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的食品,或者以更改生产日期、保质期、改换包装等方式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回收食品的行为等违法犯罪。

    6.农村地区、校园、养老机构及周边等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等违法犯罪。

    7.通过网络购物平台、网络直播带货等方式批量销售假冒伪劣食品、保健品等违法犯罪。

    8.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违法犯罪。

    (二)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日常用量大的疫苗类、急救类、抗癌类、降压降糖类、风湿骨病类假冒伪劣药品等违法犯罪。

    2.制售假新冠疫苗、非法疫苗流出等涉疫苗违法犯罪;制售假冒伪劣检测试剂、新冠口服药、口罩、防护服等涉疫情违法犯罪。

    3.制售假冒伪劣美容用药品、针剂、医疗美容器械、化妆品以及非法添加禁用物质等美容领域违法犯罪。

    4.制售号称祖传秘方、神奇妙方、能治疗多种病痛中药制品,实则违法添加西药成分的违法犯罪。

    5.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等危害生物安全违法犯罪。

    6.妨害药品管理违法犯罪。

    (三)涉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1.跨区域非法排放、转移、倾倒、填埋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环评文件造假,非法小电镀、非法拆卸废铅酸电池、废铁质油桶以及废旧轮胎土法炼油等违法犯罪;

    2.非法挖沙取土采矿、进行商业开发等改变土地原有用途,致使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丧失原有功能的违法犯罪;

    3.瞒报、谎报动植物疫情,逃避检疫,非法进口、运输、处置染疫动物、产品、排泄物、污染物及其他违反动植物防疫、检疫规定等违法犯罪。

    (四)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假冒伪劣香烟等涉烟(含电子烟、烟油)违法犯罪。

    2.制售假冒伪劣未成年人用品、儿童玩具、汽车配件及耗材(机油等)、家用电器、服饰箱包、机械设备、建筑材料、消防产品、烟酒等侵权假冒违法犯罪。

    3.制售、使用假冒注册商标及标识等违法犯罪。

    4.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违法犯罪。

    5.非法复制发行图书、盗版出版物、网上传播盗版文学影视作品、音乐作品、盗版软件等侵犯著作权等违法犯罪。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举报涉食品药品、涉环境保护、涉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活动,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犯罪案件发生在汉源县。

    2.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材料。

    3.举报提供的线索未被公安机关掌握。

    4.举报的线索经查证属实。

    三、线索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0835-4225637。

    2.举报电子邮箱:405208677@qq.com。

    3.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汉源县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大队或当面反映提交举报材料。

    四、奖励原则

    1.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于匿名举报的,在案件查实后,能够联系到举报人,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2.同一案件由多人分别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举报时间以该案件接处警登记时间为准。

    3.两个或两个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按一件案件进行奖励。

    4.同一案件只能奖励一次,不能重复奖励。

    五、奖励标准

    1.属于普通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1000元至5000元奖励。

    2.属于重大刑事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人5000元至2万元奖励。

    3.特殊情况依照有关规定酌情奖励。汉源县公安局正告涉食品药品、环境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人员,要认清形势,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告诫那些心存侥幸,妄图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的违法犯罪人员,及时悬崖勒马,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积极举报、揭发相关违法犯罪线索,汉源县公安局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严格依法公正办理案件。    


     汉源县公安局

    2022年12月1日


    信息来源: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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