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关于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的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当前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报经省委、省政府同意,决定自2020年2月26日0时起,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各地要继续按照分区分级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疫情形势,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控方案,科学防控、精准施策,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
四川省应急委员会
2020年2月25日
【新闻多一点】
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其中,一级响应属于最高级别的响应。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响应级别
一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根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统一指挥,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应急处置工作。
二级响应:发生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省指挥部立即组织指挥部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省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
三级响应:发生较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省卫生健康委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地级以上市、省直管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四级响应:发生一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县(市、区)(不含省直管县(市、区),下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立即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进行分析研判,对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由县级人民政府决定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向各有关单位发布启动相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必要时,地级以上市卫生计生部门派出工作组赶赴事件发生地,指导县(市、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做好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多地下调疫情应急响应等级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各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多地已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应急响应等级进行了调整。
其中广东、山西由省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甘肃、辽宁、贵州、云南由一级响应调整为三级响应。
调整响应级别意味着什么?
一级响应下,将限制或者停止集市、集会、影剧院演出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停工、停业、停课;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临时征用房屋、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和设备。
而下调应急响应等级则意味着该地疫情已经得到控制,形势好转。省级政府可实行对本行政区的更多事项的决定权。该地区开始逐步进行复工复产。
降级不等于放松警惕
应急响应级别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疫情防控的松懈,疫情传播的不确定性及风险性依然不小。所以,各地在下调响应等级的同时,都就响应分区分级进行了精准化的部署。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下降,并不意味着疫情拐点已经到来。每个人都不能放松警惕,即使下一步拐点到了,也要绷紧防疫这根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