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受汉源县欣城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委托,定于2021月12月21日10:1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安卓系统、ios系统下载APP:中拍平台)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有关拍卖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二、凡中国境内法人、自然人均可参与竞买。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20日16时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请有意竞买者在展示期内自行到现场踏勘。
三、有意者请于2021年12月20日16时前(以银行到账为准)持本人身份证件到我公司汉源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交付竞买履约保证金到我公司指定账户(户名:四川鑫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账号74430110000027491;开户行:汉源县农村信用联社营业部)后取得竞买资格。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四、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达底价不得成交。其他情况详见拍卖文件。
五、特别告知:
1、此次参与拍卖的4宗标的物均按现场实际现状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4宗标的物存在承租期内被拆迁和收回的拆迁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在拍卖成交后,4宗标的物的买受人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合法经营,自行承担由经营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亏盈自负。还须自行承担标的物移交后的看管和维护责任,不得随意破坏标的物的,不得未经委托人同意私下转租第三人,一经委托人发现将严厉追究其经济与法律责任。买受人在经营期间对标的进行的各项投入三年期满后无条件清场,对标的物的设施、装修实行来修去丢,还须保证原有基础设施的完好无损(自然折旧除外),委托人不作任何补偿。
3、此次4标的物的买受人若在三年租赁期内因个人原因提出退租的,均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向委托人交纳的清场履约保证金和租金不予退还,买受人还须独自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拍卖成交后,4宗买受人交纳的竞买履约保证金自动转为清场履约保证,不可冲抵拍卖成交价款或佣金。清场履约保证金用于承租标的在租赁到期后的水、电、其他未结清的欠费结算。清场履约保证金在租赁到期通过委托人的现场清场验收后,由委托人退还给买受人(不计利息)。到期满未清场的,委托人强制清场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在买受人交纳的清场保证金中支付,剩余部分退还买受人;若清场保证金全部付完仍未结清费用的,不足部分将向买受人追缴,买受人自行承担违约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六、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拍卖须知》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报名地址:富林镇东区东升路55号
咨询电话:17778680538 白女士
四川鑫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信息来源:四川鑫地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黄丹丹
审核:唐 平
汉源县融媒体中心